恶性血液病-手术治疗-非清髓性造血干细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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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实体:恶性血液病,关系:手术治疗 ,尾实体:非清髓性造血干细胞移植

实体ID:1651949

关系介绍[编辑]

待补充

来源[编辑]

供者淋巴细胞输注在恶性血液病非清髓性骨髓移植中的应用(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方法5例恶性血液病患者接受非清髓性造血干细胞移植,在形成混合性嵌合体和血液学部分缓解(例1~4)或进步(例5)后,进行DLI.移植后的4~5周进行第1次DLI,首次输注T淋巴细胞数量为(0.5~1.0)×105/kg,以后每隔3~4周逐渐增加输注的淋巴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