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腺癌-药物治疗-凯美纳”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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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2日 (一) 13:38的版本

主实体:肺腺癌,关系:药物治疗 ,尾实体:凯美纳

实体ID:10902639

关系介绍

待补充

来源

凯美纳联合放疗治疗肺腺癌脑转移的近期疗效(中华医学会文献)

方法 对27例经病理及影像学证实为肺腺癌脑转移的患者,口服凯美纳125 mg/次,3次/d,并同步全脑放疗DT 40 Gy/20次,1个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