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多发地区-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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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介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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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编辑]
辽宁省城乡居民伤害流行特征研究(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结果 伤害发生率为19.16%,标化率为18.86%,农村(22.28%)明显高于城市(15.19%).
广东省1991~2000年伤害死亡趋势及原因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结果广东省10年伤害的平均死亡率为32.00/10万,占总死亡的7.24%,在死因顺位中排第5位,但按潜在寿命损伤年(YPLL)排第1位;伤害死亡率农村高于城市,男性高于女性,伤害是青壮年死亡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