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实体:重型肝炎,关系:同义词 ,尾实体:重症肝炎
实体ID:3749564
待补充
结论:建议将重型肝炎更名为重症肝炎,并分成非脑病型和脑病型,分别称为重症型肝炎和剧症肝炎;除急性型、亚急性型外,应增设缓发型;将急性重型肝炎起病时间定为2周;腹水型、脑病型及混合型分型方法存在一定问题;应重点探讨慢性重型肝炎的分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