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放射治疗-胸部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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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介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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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编辑]
非小细胞肺癌全肺切除术后胸部放疗致肺损伤的剂量学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结论:全肺切除术后行胸部放射治疗是安全而可行的,为避免发生2级以上的放射性肺炎,建议余肺剂量限定于V5<21.5%(敏感度为78.6%、特异度为84.6%),MLD<450 cGy(敏感度为79.6%、特异度为65.4%),V10<8.5%(敏感度为85.
热疗在放射性肺炎治疗过程中的临床疗效观察(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方法:收集60例行胸部放射治疗后出现放射性肺炎的患者的病例资料,所有患者均为未行手术的肺癌患者.
腹式呼吸锻炼降低胸部恶性肿瘤患者放射性肺炎的效果观察(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方法 将100例接受胸部放射治疗的恶性肿瘤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随机分为腹式呼吸锻炼组和对照组,每组各50例,比较2组患者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率,评价在常规治疗护理的基础上加腹式呼吸锻炼对降低患者放射性肺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