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病因-钝器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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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介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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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编辑]
河南省城市伤害哨点监测资料描述性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伤害发生主要原因依次为钝器伤(28.1%),交通伤害(23.0%),跌落(18.3%),刺伤(10.3%)和中毒(6.5%);发生地点前3位依次为公路/街道(37.9%)、家中(23.4%)、工作场所(22.6%);伤害性质以浅表损伤居首位(28.7%),
2006年金华市伤害监测结果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结果]伤害病例以男性为主,男女性别比1.98:1;25~44岁为伤害高发年龄(44.2%);伤害职业分布前4位是农民工、工人、农/渔业劳动者、学生;伤害发生地点以街道/城区、城际间公路、工作场所、家/院子、学校为主;伤害原因以交通伤、跌倒/坠落、钝器伤、
2006年陕西省眉县居民伤害发生状况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伤害发生的前3位原因依次为机动车车祸(29.16%)、跌倒或坠落(24.79%)、钝器伤(15.43%).
2005年广东省伤害监测结果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伤害前5位发生原因依次为钝器伤(32.3%)、跌倒/坠落(26.2%)、割/刺伤(16.6%)、交通事故(15.8%)及其他(4.5%);发生地点主要为工作场所占40.0%,公路/街道占30.3%,家中占18.6%;发生时间以发生在工作时为主,占43.4%
深圳市急诊伤害流行病学特征分析(中华医学会文献)[编辑]
所、道路和家中;时间多集中于上午9~10点和下午5~6点;导致伤害发生的原因主要为钝器伤(36.47%)、跌落(26.17%)、刺伤(16.92%)、交通事故(12.75%);以意外事故为主(86.50%).